《JavaScript 闯关记》之简介
JavaScript 是面向 Web 的编程语言,绝大多数现代网站都使用了 JavaScript,并且所有的现代 Web 浏览器(电脑,手机,平板)均包含了 JavaScript 解释器。 这使得 JavaScript 能够称得上史上使用最广泛的编程语言。 JavaScript 也是前端开发工程师必须掌握的三种技能之一:描述网页内容的 HTML、描述网页样式的 CSS、以及描述网页行为的 JavaScript。
JavaScript 是一门 动态的、弱类型的、面向对象的、解释型的 编程语言,非常适合面向对象和函数式的编程风格。JavaScript 的语法来自于 Java,它的一等函数(first-class function)来自于 Scheme,它的基于原型(prototype-based)的继承来自于 Self。但学习本课程不必去了解那些(Java/Scheme/Slef)语言或熟悉那些术语。
JavaScript 起源
时间:1995年
人物:Brendan Eich(布兰登·艾奇)
背景:那个时候,绝大多数因特网用户都是用速度仅为28.8kbit/s的「猫」上网,为了完成简单的表单验证,必须把表单数据发送到服务器端才能确定用户是否没有填写某个必填域、是否输入了无效的值,每次操作需等待30秒以上才会有结果,这无疑是在慢性自杀。
事件:当时走在技术革新最前沿的 Netscape 公司指派 Brendan Eich 开发一种客户端语言,用来处理这种简单的验证,它就是 JavaScript。JavaScript 原名 LiveScript,Netscape 为了搭上媒体热炒 Java 的顺风车,才把 LiveScript 改名为 JavaScript。(所以 Java 和 JavaScript 的关系,就相当于雷锋和雷峰塔的关系。)
自此以后,JavaScript 逐渐成为市面上常见浏览器必备的一项特色功能。如今,JavaScript 的用途早已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数据验证,而是具备了与浏览器窗口及其内容等几乎所有方面交互的能力。今天的 JavaScript 已经成为一门功能全面的编程语言,能够处理复杂的计算和交互,拥有了闭包、匿名(lambda,拉姆达)函数,甚至元编程等特性。
JavaScript 从一个简单的输入验证器发展成为一门强大的編程语言,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应该说,它既是一门非常简单的语言,又是一门非常复杂的语言。说它简单,是因为学会使用它只需片刻功夫;而说它复杂,是因为要真正掌握它则需要数年时间。